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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剑河县严把“四关”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保驾护航

    信息发布者:wangluo_333
    2017-05-03 12:45:50    来源:剑河县人民政府网   转载

   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,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,实现微型企业不空壳、不抽逃、不投机、不套取、不骗取的行为发生,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严把“四道关”,实现微型企业全方位监管。

    一是严把初审关。由微型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(或仰阿莎街道办)和市场监督管理基层分局共同承担初审职责,选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,深入微型企业经营场地,对企业的经营规模、经营状况、带动就业人数等情况认真调查和了解,并签署推荐意见,有效避免优亲厚友、虚假乱报等行为发生。

    二是严把评审关。我县始终坚持“数质并重,质量为先”的原则,根据新申办微型企业的地理位置进行分组划片,再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成核查小组,分别对微型企业进行实地复查,再次核查微型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,并对实地核查的情况和微型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量化考核,平均分值大于(等于)80分以上的,才拟作为扶持对象,给扶持的微型企业质量关上了双重“保险”。

    三是严把拨付关。为了避免空壳企业恶意套取、骗取财政补助资金,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成立了微型企业回访小组,对即将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微型企业进行实地回访,认真调查和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,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不流失。

    四是严把巡查关。以市场巡查、专项检查、企业回访等活动为契机,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乡镇的微型企业开展回访,按照“三巡三访”,即:巡经营场所,访经营情况;巡雇工人数,访就业情况;巡经营设备,访资金情况,及时了解和掌握每户微型企业的经营现状,做到心中有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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